第一部分:中國外文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以下簡稱中國外文局)是中央所屬事業單位,是承擔黨和國家書刊網絡對外宣傳任務的新聞出版機構。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中央有關對外宣傳的方針、政策,總體規劃對外書刊的出版、印刷、發行以及互聯網、輿情研究、對外翻譯等業務工作。
(二)規劃、管理本系統書刊進出口和音像制品出口業務,組織參加有關書刊國際展覽。
(三)根據書刊對外宣傳需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規劃、管理本系統國際合作出版發行和中外文版權交易。
(四)管理本系統聘請的外國專家和外籍工作人員;規劃、籌建和管理本系統在海外派出機構。
(五)統一管理全局事業、基建經費的預算、申報、使用、結算和審計,審核、監督局屬企業財務。
(六)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全局干部人事工作;受人事部委托,負責組織全國翻譯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考試評審工作。
(七)完成中共中央各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中國外文局部門預算包括中國外文局本級預算和局屬單位預算。納入中國外文局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如下:
第二部分:中國外文局2018年部門預算表
(見部門公開表1-8)
第三部分:中國外文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中國外文局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中國外文局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69,555.61萬元。收入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收入65,843.25萬元、上年結轉3,712.36萬元;支出包括: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66,604.4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951.19萬元。
二、關于中國外文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中國外文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65,843.25萬元,比2017年執行數增加4,920.17萬元,增長8.08%。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支出62,903.25萬元,占95.53%;住房保障(類)支出2,940萬元,占4.4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款)行政運行(項)2018年預算數為3,118.34萬元,比2017年執行數減少699.93萬元,減少18.33%。主要原因是2017年一次性追加了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經費。
2.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8年預算數為3,008.51萬元,比2017年執行數增加238.51萬元,增長8.61%。主要原因是相關支出所列科目按要求進行了調整。
3.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款)機關服務(項)2018年預算數為1,957.03萬元,比2017年執行數減少345.40萬元,減少15%。主要原因是2017年一次性追加了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經費。
4.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款)出版發行(項)2018年預算數為48,373.18萬元,比2017年執行數增加5,299.02萬元,增長12.30%。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增大書刊網媒體投入以進一步增強外宣影響力;二是新增外宣大數據智能服務平臺項目支出。
5.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款)其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項)2018年預算數為5,021.09萬元,比2017年執行數增加562.97萬元,增長12.63%。主要原因是參加全國翻譯資格考試人數大幅增長,相應增加支出。
6.文化體育與傳媒(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宣傳文化發展專項支出(項)2018年預算數為125.10萬元,與2017年執行數持平。
7.文化體育與傳媒(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文化產業發展專項支出(項)2018年預算數為1,300萬元,比2017年執行數減少490萬元,減少27.37%。主要原因是納入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較上年減少。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8年預算數為1,850萬元,比2017年執行數增加290萬元,增長18.59%。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2018年預算數為300萬元,比2017年執行數增加25萬元,增長9.09%。主要原因是人數及職級變動等原因導致當年所需經費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2018年預算數為790萬元,比2017年執行數增加40萬元,增長5.33%。主要原因是人數及職級變動等原因導致當年所需經費增加。
三、關于中國外文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中國外文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5,227.1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3,579.0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日常公用經費1,648.0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公務用車購置費。
四、關于中國外文局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中國外文局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706.3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490.0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3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25.18萬元,公務接待費53.14萬元。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比2017年增加169.0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增加200萬元,主要原因是重大外事活動的增加;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21.60萬元,主要原因是事業單位實施車改后,公務用車費用支出下降;公務接待費減少9.38萬元,主要原因是進一步壓縮公務接待費支出。
五、關于中國外文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中國外文局2018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六、關于中國外文局2018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中國外文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上年結轉;支出包括: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中國外文局2018年收支總預算78,598.12萬元。
七、關于中國外文局2018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中國外文局2018年收入預算78,598.12萬元,其中:上年結轉3,712.36萬元,占4.7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5,843.25萬元,占83.77%;事業收入7,500.39萬元,占9.5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320萬元,占0.41%;其他收入1,222.12萬元,占1.56%。
八、關于中國外文局2018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中國外文局2018年支出預算78,598.1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735.58萬元,占27.65%;項目支出56,542.54萬元,占71.9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320萬元,占0.41%。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18年外文局本級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99.1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財政撥款增加10.75萬元,增長1.36%。主要原因是編制內實有人數增加。
(二)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18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65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913.4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255.6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488.9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7年6月1日,中國外文局共有車輛38輛。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2輛;一般公務用車36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1臺(套)。
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1輛,為一般公務用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十、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33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1,438.31萬元。2018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46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0,616.14萬元;納入績效評價試點的項目11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1,589.89萬元。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項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九)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款)行政運行(項):指中國外文局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外文局本級)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中國外文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外文局本級)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十一)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款)機關服務(項):指為中國外文局提供后勤服務的服務中心支出。
(十二)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款)出版發行(項):指中國外文局下屬出版、發行單位的業務支出。
(十三)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款)其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項):指中國外文局所屬培訓中心、當研院、考評中心及信息中心的業務支出。
(十四)文化體育與傳媒(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宣傳文化發展專項支出(項):指宣傳文化單位的公益性項目或技術改造、設備更新等支出。
(十五)文化體育與傳媒(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文化產業發展專項支出(項):指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的用于文化產業發展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該項政策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國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中普遍實施,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過12%,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工資。目前已實施約20年時間。行政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特殊崗位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規范后發放的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等;事業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等。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指經國務院批準,于2000年開始針對在京中央單位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提高發放的補貼,中央在京單位按照在職在編職工人數和離退休人數以及相應職級的補貼標準確定,人均月補貼90元。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的規定,從1998年下半年停止實物分房后,房價收入比超過4倍以上地區對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發放的住房貨幣化改革補貼資金。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從2000年開始發放購房補貼資金,地方行政事業單位從1999年陸續開始發放購房補貼資金,企業根據本單位情況自行確定。在京中央單位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05]8號)規定的標準執行,京外中央單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政策規定和標準執行。
(十九)“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照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十)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